今天是: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民、商事案件:

(一)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但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中院管辖。

(二)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

(三)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四)本规定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行政、刑事、执行案件管辖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其有关规定应当由平谷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行政、刑事、执行案件。

        经由上级法院依法指定或移送的刑事、民事、商事和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