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地域内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以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
负责审理:辖区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重大涉外(含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二审案件包括:辖区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的上诉或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三中院办公区目前分三部分,分别为主楼、配楼和平房。其中,主楼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分别负责立案审查、审理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案件,执行本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设有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法警支队,分别负责队伍建设、行政办公、调查研究、法制宣传、纪检监察、警务保障、后勤服务等事务。主楼地下两层分别为民、刑事法庭及谈话室。
配楼为法庭及谈话室。
平房主要用于信访接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邮编:100012。
公交路线:乘569路公交车,至“北苑桥东站”下车路北。
地铁路线:乘地铁五号线至“北苑路北”站,B2出口,向南直行至北五环,遇加油站向左转,沿北五环辅路向东直行200米路北。
自驾路线:北五环自东向西向顾家庄桥西46号出口,沿北五环辅路向西直行大约1公里路北。
交通示意图:

周一至周四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五 上午9:30-11:30 下午不对外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