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已然十周年。北京城市副中心作为这一战略的重要一极,十年来,城市在蝶变、发展在提档、步伐在加快。作为副中心的人民法院,通州法院也躬身入局,历经十年蝶变。
从2014年的2.7万件到2023年的近7万件,十年间,通州法院新收案件总量增长2.5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办案工作量连续多年位列全市法院前两名,2023年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达580件。随着每年千亿固定投资见行见效,随着第二批市级机关搬迁完成,随着大批市属国企陆续落户通州,通州法院在立、审、执等各环节面临新一轮的海量案件压力。
为答好市委提出的“二十年之问”,城市副中心正从“打基础、补短板,有序拉开城市框架”加速向“立长远、强功能,全面上台阶”迈进,高质量发展步伐持续加快。规模稳居前列的一个又一个千亿固投,不仅有力保障了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也将产生显著的虹吸效应,助推区域吸引力持续跃升,带动社会投资持续加大,区域经济内生动力显著增强。随之而来的生产经营要素、上下游企业、劳动力资源等持续聚集,也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凸显,面对即将激增的诉讼案件,更加多样化、高层次、宽领域的司法保障需求,通州法院面临的案件类型、复杂程度已经远超当年。
在案件“量变”与“质变”的叠加之下,通州法院发扬“扬帆通法人”精神,积极挖潜增效,在春日亮剑、夏日雷霆、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中,在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中,通法人跑出新时代的“加速度”!
政治建设统领,红色引擎驱动
党建创新十年“引航跑”
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党建与业务“两张皮”,怎么破?如何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与队建、党建与业务“两个融合”?
通州法院坚持常态与长效、过程与结果、治标与治本并重,探索出审执业务、机关党建、审务督察与纪检监察“四合一”政治体检模式,扫清思想灰尘、筑牢政治忠诚,推动实现法律、政治、社会“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该项工作在全区基层党组织中得以推广,助力夯实了副中心基层党建根基。
从严规约尤为关键,文化浸润亦不可或缺。2022年8月,通州法院高标准建成启用了法治教育宣传中心暨党建宣传中心。
800余张照片、5万多文字、80余件实物……全景呈现自1949年建院以来,通州法院伴随法治中国建设70多年的奋斗历程。以此为依托打造的“组织力提升党建实训阵地”挂牌首都法院党建实训阵地,被确定为通州区“身边的党校”,为北京法院和副中心添加了又一张“红色名片”。
十年来,通州法院充分发挥政治统领、党建引领作用,立足本职、延伸职能、破题攻关,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创新,先后创设了“民有所需 我有所应·解纷直通车”“红色微e站”“党旗红·运河行”“红湾·FENG向标”“骐骥·先锋”等党建创新品牌,此外,探索推进“双百分百党建引领诉源治理”工作,实现支部共建100%、党员法官参与诉源治理100%,为以高质量司法保障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劲有力的红色动能。
全情全力投入,改革创新求变
携手并肩十年“接力跑”
“十年间,案件数量增长了近3倍,远高于全市法院平均增速,在这样的情况下,全院干警可以说是进行了一场延续10年的探索‘接力跑’。”谈及过去10年来的案件量变化,通州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瑞成感触颇多。
“伴随城市副中心四大功能的逐步深化,案件量、案件类型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面,除了加班加点使‘蛮力’,另一方面,还要改革创新用‘巧劲’。”
如果说改革是充满挑战的变量、是推进工作的增量,那么人就是确保“变量”成为“增量”的关键。
面对量的增长、速的提升、质的要求,唯有全情投入、全力付出,充分发扬忘我精神和主观能动性。在此情况下,通州法院探索出“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机制,把调解员编入速裁团队,重构简案调解、繁案精解的审判新格局,向简案要效率,向繁案要质量,实现“少数人快审多数案件,多数人精审少数案件”。
2018年10月10日,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会议暨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在通州法院现场举行。“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法继2018年入选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指导案例后,2019年被正式确立为北京样本予以全市推广。
多年来,通州法院审结了一大批首案、新类型案件及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如全市首例婚内撤销监护权案、传销恶势力犯罪案、造谣传谣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等,分别入选全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全市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最高法院典型案例、北京法院参阅案例、人民法院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案例等。
主动躬身入局,积极延伸职能
向前站位十年“护航跑”
作为“桥头堡”上的法院,向前一步、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亦是应有之义。
近年来,涉副中心建设案件仍在持续增加,每一件都广受关注,直接关系M101线、城市副中心站、人大通州新校区、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多家集团总部等大批重点工程建设,妥善审理好相关案件,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对于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以法治护航副中心建设发展,通州法院制定了《服务保障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持续深化“副中心工程建设案件审判庭”建设,优化“预防性司法+专业化审判+全流程保障”机制,为副中心建设“拔钉”攻坚,积极助力市级机关行政办公区、城市绿心公园、环球度假区等市区两级高度关注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法治化营商环境好,市场土壤才会好,人口资源要素才会聚集。通州法院主动延伸职能,长期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该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1055件,相较十年前数量已翻番。在此情形下,通州法院扛住办案压力,应发展之需,于2022年联合区工商联成立“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解室”,出台十条保障措施,并组织40余家企业代表座谈,30余次“零距离”问需于企,“面对面”答疑解惑。
壮美的大运河一直以来就是京津冀联动的文化脉络。怎样守护好这条靓丽的水脉呢?2023年8月14日,通州法院台湖人民法庭挂牌环境资源法庭,集中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截至目前,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00余件,让“只此青绿”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画卷永葆生机。
京津冀协同发展离不开司法的协同保障。为此,通州法院主动与津冀两地法院签订《通州、武清、廊坊毗邻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与两地法院开展互访交流活动11次,推动三地法院相互委托办理各类审执事项数百件,激活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效能。
坚持司法为民,践行如我在诉
民呼我应十年“为民跑”
以前,家住于家务乡的李大爷想到通州法院立案,单程需要将近两个小时。自从2022年1月,通州法院在五个人民法庭设置立案点后,李大爷来到家门口的立案点立案仅需单程半个小时,大大地节省了诉讼成本。
上班族小王不用请假来法院,在公司用手机登录通州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VR版),就可享受缴费、借阅卷宗、财产保全、普法等八项功能的全景式、一站式诉讼服务。
科技赋能,让智慧法院建设惠及百姓。通州法院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建成网上诉服中心,高标准启用了全市基层法院最大、功能最完备的一站式线下诉服大厅和解纷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交互诉讼体验,构建“线上熙熙攘攘、线下秩序井然”新型诉讼服务形态。
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揪心事办好。十年间,通州法院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宋庄法庭、张家湾法庭分获“北京市法院十佳人民法庭”“人民法庭突出贡献奖”等荣誉。张家湾法庭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市唯一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法庭,“4×3”服务体系入选最高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此外,通州法院在全市法院中首开先河,将诉前调解、立案诉服、速裁全面下沉基层法庭,在全区22个街道乡镇全覆盖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推动纠纷解决不出辖区,得到群众普遍好评。
2022年,通州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不忘初心使命,锻造一流铁军
踔厉奋发十年“忘我跑”
面对区域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案件量大幅攀升带来的案多人少矛盾,铁军“铁”在哪儿?
铁军之“铁”,在于有信仰为支撑,风雨无阻、无私忘我;在于诱惑面前,身正不斜、两袖清风;在于繁重的工作任务下,仍能以创新为翼、以担当为要,追“量”亦求“质”;在于夜幕降临时,仍有一盏盏忙碌的灯伴随星光亮起,久久不熄。
千古兴业,关键在人。
近年来,通州法院深入开展历次主题教育,顺利通过队伍教育整顿评估验收,获中央及市级督导组充分肯定,全院干警经历了一次次革命性锻造。始终坚持用全面从严的“廉政建设”正风肃纪,把“抓早抓小抓常”放在突出位置,探索形成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督员、亲友助廉员“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创新建立电子化廉政档案、曝光台、每日廉政格言等制度,扎实开展审务督察,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织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同时,注重以张弛有度的“严管厚爱”锻造队伍,建立“同心”党群联络室,为干警广开言路、疏通心结;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注重“平时算细账”;打造“扬帆通法人”典型选树品牌,评选每周一星和年度之星;搭建干警能动展示平台,创作了多个具有普法宣传教育意义的情景剧、微电影、原创歌曲,其中,原创歌曲《不忘初心、不负使命》经新华社客户端推介点击量超100万。
星光不负赶路人。通州法院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北京市模范法院”等荣誉,培育出全国政协委员1名,全国优秀法官2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名,全国法院先进个人1名,全市审判业务专家4名,业务标兵19名,政务标兵4名,多个课题和司法建议在全市法院获奖,100余篇案例被发表,在全国法院、北京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数量、层次跻身全市前列。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通州法院将以城市建设领域审判特色人才高地创建为牵引,直面城市副中心迈入加速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京津冀协同发展开启新征程所带来的更多新的考验与挑战,踔厉奋发、接续奋斗,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