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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9 10:00: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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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单位性质是国家审判机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职责是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02〕7号)《关于增加市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批复》(京编办〔2023〕104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法院系统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80号)等机构编制文件有关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现有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复的29个正处级职能部门;下属1个预算单位,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包括执行局(含3个内设庭),立案庭,申诉审查庭,刑事审判第一、第二、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督促检查办公室,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新闻宣传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督察办,诉讼服务办公室和政治部(含5个内设处)。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编制470人,实有人数452人;事业编制53人,实有人数37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21人;离退休人员403人,其中:离休15人,退休388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50413.7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46950.01万元增加3463.75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实有在职人员正常职级晋升,相应基本经费对应增长;二是因业务量增长,增加日常履职必须的工作经费。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8291.3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91.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038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2038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84.44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84.44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50413.7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46950.01万元增加3463.75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一是实有在职人员增加和正常职级晋升,相应基本经费对应增长;二是因业务量增长,增加日常履职必须的业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33398.4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6.25%,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31548.16万元增加1850.28万元,增长5.86%。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7015.3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5401.85万元增加1613.47万元,增长10.48%。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71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5.7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513.14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513.14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2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2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83.86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27.1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9.57万元增加7.62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需要更新车辆为特种车,政府采购价格高于2023年更新的小型轿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56.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1.6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0万元,其他支出25.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70万元减少13.33万元,主要原因: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益,按照本市法院车辆统筹计划,市高级法院调出相关车辆,相应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1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210.9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8810.1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8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2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3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6931.48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4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02台,共计2196.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08台(套)、共计18753.01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