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表彰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法〔政〕明传〔2023〕21号)要求,现对拟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请予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署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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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