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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强制执行,是她最好的母亲节礼物
作者:崔杉杉 李婧怡  发布时间:2023-05-17 20:34:07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他们这次肯定不会再各种找理由阻止我看女儿了。”

“谢谢法官,这么多年来反复在梦里找女儿的我,终于可以看清孩子的样貌了。”

“谢谢法官,我以后的生活就全围绕着我的女儿了,我要好好活着,等她长大了,我要陪她参加毕业典礼,陪她挑选婚纱……”

母亲节,对于一位母亲来说,最好的礼物,莫过于能见到自己的孩子。今年的母亲节,我们为乳腺癌晚期的王女士,组织了一次探视......

探视权,不同于财产等标的,在执行过程中,除依法办案之外,还需要围绕“情”“理”做大量的工作。

本案中,王女士在孩子22个月大的时候就离开了她。婚姻破裂,大人间的复杂矛盾作用到孩子身上,造成了母女之间长达五年的骨肉分离。沟通中,王女士的言语间交杂着愤怒、悔恨、担忧——没能陪她牙牙学语,没能陪她蹒跚学步,没能同她分享快乐,没能帮她化解烦恼,她担心自己与女儿之间有太多的隔阂。五年来,她经历着病痛的折磨,亦承受着思女之情的日夜煎熬。在王女士申请强制执行后,解开心结的工作就交到了我们这些海淀法院的执行干警手里。

现在,孩子跟随爷爷奶奶在太原生活,如果简单、强制地责令孩子父亲将孩子带回北京配合探视,很容易对孩子的心理造成冲击和伤害,也不利于母女之情的修复。

于是,我们探索与当地公益组织建立协作机制,及时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关注母女双方的心理动态。今年3月,我和同事孙明慧前往太原协调此事。为了尽可能了解双方矛盾及症结点,我们在孩子、爷爷奶奶,还有热心肠的街坊邻居之间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帮助王女士争取到了一个珍贵机会——陪女儿过一次生日。多年没见妈妈,孩子有些陌生,有些抵触,于是我们安排的探视,是由爷爷奶奶和小伙伴陪伴中进行的。探视后,在当地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的协助下,我们给孩子安排了调查问卷、心理辅导等,询问孩子是否接受这种探视方式,并引导孩子认识到,妈妈不是突然出现,也不是来破坏她的生活的,妈妈爱她,想念她。

这一面之后,我也成了孩子的朋友“崔大宝儿”。此后的2个月,我们积极联系,在母亲节又为母女二人安排了一次探视。为了确保这次探视顺利进行,母亲节前夕,我们反复跟孩子父亲、王女士,和当地婚姻家庭建设协会负责人沟通,确认探视的注意事项。

“小公主你好,我是你的知心姐姐崔大宝儿。我们之前见过面,虽然这次我不能亲临现场,但我在北京一直默默关心着你。姐姐知道你学习成绩特别好,知道你也认识很多字,所以就写了这封信,烦请田叔叔交给你。当然如果有不认识的字,你可以让田叔叔帮你读出来。姐姐希望你可以耐心看完这封信,认真填写下面的问题。把你的真实想法告诉姐姐,为了让你能快乐、无忧无虑的成长,姐姐可以帮助你解决你的困惑。”

这次的探视前,我作为“崔大宝儿”给小朋友写了一封信,问了她一些问题。从答案中,我能感受到,母女关系正在悄然转变。她对妈妈的感觉,已经从“不喜欢”的明确抵触,变成了“还行”,“祝妈妈母亲节快乐”。

同时,探视子女有无出现明显抵触情绪、探视权人有无出现明显过激行为、探视权人有无出现侵害子女或违法行为等因素也被记录在工作档案中,便于我们在日后的执行工作中判断是否存在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况。

从北京海淀到山西太原,相距500公里。尽管交通已十分便利,但往返两地对于一个癌症晚期患者来说,也是对体力、精力的多重考验。这两次探视,王女士说自己前几天都兴奋得睡不着觉;她问遍了身边有孩子的朋友,猜女儿可能会喜欢啥。我能感受到,她竭尽所能想要修复跟女儿的关系,激动又充满忧虑。孩子在母爱缺席的生活中成长了五年,也许对她来说,接受妈妈,比接受“崔大宝儿”要鼓起更大的勇气。要跨越对妈妈的心理鸿沟,她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探视权是一项依附人身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等特点,该类案件以最有利于子女为基本原则,不适用于强制执行。这次,我们创新执行思路能动司法,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搭建联动机制,建立探视权案件执行档案,精准了解探视权人及被探视子女的真实情况。未来还将持续跟进案件的进展情况,阶段性地根据探视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探视的方式、方法。

“善意执行”,让母亲见到孩子,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孩子幸福成长,是我的心愿。


 
责任编辑:赵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