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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安葬争执3年终落幕 海淀法院细致工作获认可
作者:王彬  发布时间:2022-12-15 15:48: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申请人黄女士来到海淀法院,送来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感谢人民法院的耐心工作。至此,黄女士和弟弟遗孀张丽丽围绕弟弟骨灰安葬近三年的争执终于落幕。

这是一起少见的案件,案由虽为婚姻家庭纠纷,但核心争议点却是死者骨灰安葬问题。家住海淀的黄大刚过世后,其兄弟姐妹与遗孀张丽丽就黄大刚父母生前的房产尚有纠纷,导致黄大刚骨灰安葬被耽误,只能暂寄存于纪念堂。后黄大刚的姐姐黄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张丽丽安葬黄大刚的骨灰,并告知其安葬地点。法院经审理,依照民法典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黄女士的诉讼请求。

因张丽丽拒不履行,黄女士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认为本案执行的关键在于充分尊重家属意愿,促使其主动履行。首次与被执行人张丽丽见面时,执行法官便发现其存在严重对抗情绪,如误认为法院判决其安葬丈夫是对其遗孀地位的践踏,觉得法院就不该管自己老公的安葬问题。为缓解其对抗情绪,执行法官从法理情理角度向其解释判决,初步赢得了被执行人信任。

在后续案件办理中,执行法官发现张丽丽的心结主要在于黄大刚父母留下的房产的继承份额计算问题,张丽丽主张黄大刚的兄弟姐妹要支付其80余万,对黄女士等付给其70余万的提议拒不接受并拒绝提供账号。经过多次沟通,承办法官逐字逐句对涉及房屋继承的判决进行解读,终于使张丽丽接受了判决理由。

接下来,黄女士主动将70余万元交到法院,法院通知张丽丽前来领款,并告知其如再不安葬黄大刚,将要面临限高、罚款等强制执行手段,在法院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下,张丽丽主动安葬了黄大刚并将安葬证明交给法院,法院第一时间通知黄小花领取相关复印件,使黄女士得以祭扫,本案顺利结案。

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法院不仅获得了黄女士赠送的锦旗和张丽丽的认可与感谢,也让逝者在辞世后得以安息。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赵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