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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法官:梅宇
惟其磨砺,始得玉成
作者:四中院  发布时间:2022-11-03 16:43:59 打印 字号: | |

北京四中院法官:梅宇


梅宇法官开展法律实务讲座


梅宇法官参与理论研讨


梅宇,现任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进入法院18年,扎根基层法院15年,6次荣立三等功,10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中获奖。在法院工作的这些年,她在政治部、民商事审判庭、研究室、审管办、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多岗位锻炼,审判业务、审判管理、调研宣传、司法改革……“十八般武艺”她样样精通。她就是第二届北京法院司法实务研究专家、第六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梅宇。

办“精品案”——夯实司法实务之基

为追逐心中的法治理想,经过7年寒窗苦读,25岁的梅宇来到法院,开始了自己向往的司法职业生涯。

担任法官以来,梅宇审结600余起民商事案件,包括涉农、公司、环境公益诉讼、涉外商事等一大批疑难复杂、新类型以及重大影响案件,在司法审判中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于细节处彰显一名学者型法官的匠心与担当。在她看来,法官审理的每一起案件、撰写的每一篇裁判文书,不仅是对个案的定分止争,更应承担起确立行业标准、引领社会良好风尚的职责。

在审理的北京市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修复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梅宇着重阐释了生态修复规则、公益诉讼价值,对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被告自行完成生态修复、相关行政机关合力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等进行公开肯定和清晰透彻地说理,弘扬了共建美丽中国的良好风尚。该案判决书获得2021年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她常说,“办好精品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衍生品’破题攻关的重要价值。”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梳理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文章《环境侵权民事三诉分离模式的困境与突破》,提出了环境公益、私益诉讼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程序衔接制度建议。该实务研究成果获评全国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第四届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三等奖。她还结合该案例,做客北京新闻广播《警法在线》,向公众普及《民法典》绿色条款和环境保护理念。

在一起425名村民诉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案件中,梅宇探索 “三多一细一借力”工作法,妥善化解了当事人对立情绪激烈的涉农群体性纠纷案件。她通过该案的审理总结了涉农群体性案件审理要点,为全院民商事法官开展裁判方法培训,就涉农法律问题及庭审驾驭为农业部、山西、云南等地举办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骨干培训班授课20余次。

砺“匠人心”——练就司法实务之果

繁忙办案之余,梅宇十八年如一日潜心司法实务研究,勤思善辨、笔耕不辍。参与、执笔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法学会的《关于合同继续履行的调研》《关于全面规范执行监督的调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研究》等8个重点调研课题,为民商事审判、司法体制改革、审判监督管理等前沿问题,提供了专业性、针对性、有效性建议。深度参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撰写论文获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理论和实践研究”征文一等奖,参与执笔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人民陪审员主要进行事实认定实证研究》,评定为优秀课题并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法》立法论证和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文件的编撰研讨,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实践贡献智慧。

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人民政协报》等重点期刊报纸上发表调研、论文、案例十余篇。撰写的9篇论文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5次、三等奖3次、优秀奖1次,并荣获北京市法院学术讨论会工作三十周年论文写作突出贡献奖。

近二十年的坚守,如庖丁之刀工,三年始成,十八年的精炼,需忍耐过多少寂寞的岁月!她总是谦虚地说,“做事情认真可能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我的努力奋斗始于一颗不甘于平凡的心,在想要和得到之间,需要的是做到。”

筑“法治魂”——担当实务强国使命

梅宇用持续学习的实际行动回应国家涉外法治建设的需求。2014年取得香港城市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后,而今正在攻读香港城市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19年遴选至四中院后,深耕国际商事审判领域理论和实务研究,努力成为兼具成文法、普通法思维的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

作为主执笔人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优秀结项课题《司法视野下的域外法查明机制比较研究》,获得北京法院2020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撰写的《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域外法查明情况的统计分析》获市高院优秀统计分析二等奖。将课题研究成果应用于指导司法实践,完善了四中院域外法查明工作机制,该院2020、2021年涉外案件域外法查明率较往年大幅上升,强化了对中外各国当事人法律适用选择权的有力保护。

针对涉外法治建设前沿性问题开展研究,就《反外国制裁法》第十二条、《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使用办法》第九条规定相关追偿诉讼的落地问题,进行比较法和国际法视角研究,前瞻性构建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追偿诉讼的程序规则。撰写的论文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

在一起涉及国际体育赛事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中,梅宇对域内外相关体育仲裁案例进行梳理研究,确认了国际体育赛事合作协议的可仲裁性;及时对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进行判后回访交流,了解其在国际赛事举办方面的法律需求,提出法律服务建议。该案例亦获评北京法院为北京冬奥会举办提供司法保障优秀案例。梅宇还应邀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迈向体育强国的法治保障-中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专题研讨会”,结合案例就我国体育法、仲裁法的修改完善提出意见建议。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怀揣着坚定的法治梦想,梅宇正在为公正高效化解国际商事解纷,提升我国涉外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贡献涓滴之力。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