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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学习研讨
作者:赵艳艳 刘白露  发布时间:2022-08-19 15:07:11 打印 字号: | |

8月17日下午,北京高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扩大学习会,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参加学习并讲话,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局级领导干部、中层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交流研讨。

会议认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生动记录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世所罕见、史所罕见的风险挑战,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伟大实践,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新贡献,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新境界、实现新飞跃的权威著作。我们要通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更加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宏大的历史视野、深邃的战略思维、真挚的为民情怀、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论、坚定的斗争意志和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市法院进一步形成生动实践。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等光辉文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行动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等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自觉性坚定性,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将“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纪律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持续深化法院党的建设,持续巩固首都法院基层党建“两项制度”,确保党的领导通过各级党组织在全市法院一贯到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等重要论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多元调解+速裁”为载体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力提升12368“一号响应”诉源治理机制工作效能。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有关实施好民法典、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讲话,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首都法院落地生根。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势,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贡献北京法院的智慧和力量。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积极打造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涉外商事审判高地,不断增强我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会议要求,要通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进一步领会把握新发展理念,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深入理解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为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紧紧围绕北京市“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谋划法院工作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关于坚持敢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论述,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市委巡视整改成果,认真做好市委政治督察整改工作。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四个高地”建设,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首都法院队伍。

会议要求,要把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领导干部领学、集中轮训、党支部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宣讲解读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的政治自觉。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