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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到通州法院调研基层法院财产线索接转中心建设工作
作者:赵奇 张涛 任宇昕  发布时间:2022-08-17 09:20:49 打印 字号: | |

2022年8月10日下午,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到通州法院执行局调研基层法院财产线索接转中心建设工作。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双玉,执行局局长杨越等陪同调研。



寇昉院长强调,在全市法院设立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是北京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成果,是北京法院从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的理念出发,以“首善”标准提升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的具体举措,对推动北京法院执行工作高标准运行有重要意义。



寇昉院长强调,建立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要坚持人民至上,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实现财产线索接收精准、移送规范、协调顺畅、核查高效、反馈及时,确保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能够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要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坚持机制创新,规范接转流程,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对财产线索的接收、登记、流转、监督、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要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将财产线索接转中心与执行案件管理、终本案件核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对于核查属实的财产线索,及时启动财产控制、处置程序。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压实财产线索的管理和核查责任,做到“财产线索底数清楚、核实查控进度清楚、后续处置措施清楚”,确保财产线索“条条有登记、件件有回复”,努力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落到实处,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公信。要结合各法院工作实际,立足线索接转事务性工作的定位,因院制宜,探索适合院情的运行模式,加强与现有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不增加基层负担,确保符合基层办案规律,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要将财产线索接转中心建设与提升执行工作质效、队伍建设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强化统筹协调,健全监督,实现财产线索有接收、有登记、有转办、有核查、有督办、有反馈,全程留痕、全程监管,使执行权在监督下行使、阳光下运行,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调研座谈会由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双玉主持。通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经纬,朝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浩鸣,海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明艳,顺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艳,密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玉民就各院财产线索接转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汇报。与会人员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就财产线索接转中心的职能定位、运行模式、工作流程、便民服务以及院庭长监督管理等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探讨。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