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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促和解,助力危困企业脱困重生
作者:郭小强 贾会颖 苏银华  发布时间:2022-06-16 17:32: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房山法院成功执结数百起涉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涉案企业正常经营运转,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执行担保财产,帮助企业共克时艰

王某某等100余名购房人起诉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经房山法院判决或调解,确认由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王某某等100余名申请执行人数额不等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上述案件法律文书生效后,100余名购房人向房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银行账户。随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联系执行法官,告诉法官企业目前所面临的多重困境:现金流非常紧张,周转困难,工人工资及社保有时都不能保障;因市政管网天然气等问题导致涉案预售房屋未能及时交房,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中;现又有100余名购房人的申请执行案件,诉讼缠身,更使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同时,房地产开发公司主动提供两套房屋作为执行财产,希望执行法官不要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以保证企业正常运营,员工工资和社保能正常发放和缴纳。

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目前面临繁多债务,已经出现亏损严重、经营困难等问题,并且被执行人也提供了两套房屋作为执行财产,为尽快化解矛盾,使100余名申请执行人拿到违约金,又能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将执行措施对企业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100余名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解除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措施,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提供两套房产,接受法院查封、评估、拍卖该房产,将拍卖款发还各申请执行人以履行义务。通过拍卖被执行人提供的两套房产,执行到位标的200余万元,全部发还100余名申请执行人,100余件案件执行完毕结案。同时,被执行人经过多方组织协调,也解决了涉案房屋的交房问题,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分期履行,为企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另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是某房地产公司,申请执行人涉及298人,涉案金额达到1100余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查阅卷宗发现,该系列案件属于政策转变下的历史遗留问题,执行内容为给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由于案涉房屋系经济适用房,产权证办理时间尚未确定,即使这次执行到位也不能达到“案结事了”效果。为妥善处理纠纷,执行法官及时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到该公司因疫情及上游公司欠款影响,资金周转遭遇临时性困难,迫于无奈未能及时付清违约金。

考虑到被执行人一贯诚信经营,信誉良好,并无其他“案底”。如果机械地冻结该公司名下账户、处置公司名下房产,该公司现金流将无法正常流转,并直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公司征信。经过综合考虑,法官决定采取“蓄水养鱼”式的执行措施,给企业“缓冲期”以盘活资金。一方面及时与申请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另一方面制定分期履行计划,助力企业“造血”。

经多次反复沟通,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方案,执行法官也敦促被执行人优先解决部分案件。截止目前,被执行人如期履行了部分案款并承诺分期分批给付案款,该系列案件已经累计执行到位1043万余元,部分新增案件也在有序履行中,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两起系列执行案件,是房山法院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在该系列案件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企业的经营状况,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充分调查各方面情况,权衡利弊,采取最优的执行方案。通过执行担保财产或分期履行方式,暂缓冻结、扣划用于生产经营、发放工资的资金账户的做法,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执行企业的资金周转困难,确保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以人民为中心”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房山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站在群众和企业的角度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动涉企纠纷多元调解、快审速裁、善意执行等,压缩涉企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办理时限,全方位提升审执工作质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从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赵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