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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集中案款发放日发还执行案款1900余万元
作者:王茵茹 宋有杰  发布时间:2021-11-22 16:57:40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月18日,二中院于执行指挥中心组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为避免人员流动与接触,同时减少当事人往返领取案款的时间成本,二中院向当事人进行充分解释说明,采取线上发还方式,确保当事人在第一时间收到案款。

为保证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顺利进行,二中院严格按照最高院及市高院工作部署及疫情防控要求,提前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办公室财务科、组宣处、技术室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协同下,提前做好人员调配、技术联调,明确发放日当天的活动安排、人员配置及工作要求,为发放日活动的有序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执行局局长谢恩品、执行一庭庭长吴宝生对执行案款发放进行全程督导,对认领时间、发还对象、发还时长、合议制落实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执行案款依法依规及时发还。办公室财务人员宋扬对审批完毕的案款进行逐一核对,确定发还对象、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后,现场办理完成发还手续。执行案款集中发还活动期间,二中院共计发放17个执行案件中1940万余元112笔执行案款。自“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二中院共计发还近400笔约5.34亿元执行案款。

执行案款发还是执行案件涉案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二中院多措并举确保执行案款应发快发、应发实发、应发尽发,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责任编辑:赵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