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经营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如疫情期间可能导致一些生产和服务企业停工,从而产生迟延履行合同甚至履行合同的违约纠纷。遇到这些问题该怎么办?今天,北京市昌平法院民二庭法官朱晋华从提前评估合同履行情况、及时通知相对方、主动搜集留存证据和利用政策积极应对四个方面,为企业正常有序复工复产“支招”。
主讲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朱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