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20年7月16日10时至2020年7月17日10时止)
作者:通州法院 发布时间:2020-06-30 17: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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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16日10时至2020年7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18,法院账户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 拍卖标的:大衣柜起拍价:350元,保证金:40元,增价幅度:5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疫情期间暂不组织看样。咨询电话:13146140685;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七、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搬运、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特别提醒:标的物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本法院不负责邮寄运输。可由被执行人联系运输车辆,搬运费、运输费由买受人承担。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7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2020年7月24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9)京0112执1996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1321769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联系方式:乔法官010-81553918监督电话:1236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