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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司法变卖公告(2020年2月14日10时至2020年4月14日10时)
作者: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26 10:10:14 打印 字号: | |

       变卖公告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法院联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21410时至2020414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ifa.jd.com/16,户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141单元14-09号房屋,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该房产总共19层,拍卖房屋所在位置为14层。房屋规划用途为酒店,房屋建筑面积为74.58平方米,登记时间为2014429日。

瑕疵情况:有租赁,租赁期大概于20203月左右到期。

变卖价:207.2 元,保证金:20元,增价幅度:1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变卖结束(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统一预展时间为2020316日下午15:00-16:00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并将拍卖标的物予以交付。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2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七日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结束后十五日之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11号院12号楼)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2019)01062480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16377162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  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18519357018

法院电话:010-86339898

监督电话:010-83836034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11号院12号楼

网址: http://sifa.jd.com/16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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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贷款业务具体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来源:北京丰台法院
责任编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