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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变卖公告(2020年01月09日10时至2020年03月08日10时)
  发布时间:2019-12-24 16:44:46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1月09日10时至2020年03月0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010/12,户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北京市房山区杰辉苑5号楼6层4-601房产。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房字第048700号。(请参考调查情况表和评估报告)。

    评估价:237.98万元,变卖价:171.9万元,变卖预缴款:171.9万元,保证金:34万元,增价幅度:0.85万元。

    二、咨询时间: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01月08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咨询电话:010-80381399狄法官。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京政办发〔2011〕8号、京建发〔2011〕65号)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竞买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等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2020年01月03日16时前向法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淘宝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后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不祥。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本标的成交后的10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2018)京0111执恢226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7205813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12368;010-85268650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10-8038158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80381399、010-8038117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0号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