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4日10时至2020年1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变卖标的:
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64号;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66号;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68号;
房屋坐落 | 土地面积 | 房屋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楼层 | 评估价值(元) | 拍卖保留价(万元) | 在总价之中占比% |
和平区成都道64号 | 187.8 | 津字第1011021203559 | 519.15 | -2至3 | 19908115 | 28.5 | |
和平区成都道66号 | 172.1 | 津字第1011021203564 | 475.85 | 1至3 | 23284784 | 33.3 | |
和平区成都道68号 | 251.4 | 津字第1011021204715 | 694.96 | -2至3 | 26649992 | 38.2 | |
69842891 | 3912 |
房屋现状为轮候查封,未实际腾空。有抵押,但已解决过户问题。无优先购买权。
瑕疵注明:1、三套房屋分别登记有三个产权证,且三套房屋的地上1层、2层、3层存在拆改、打通现象;2、拍卖房屋已被案外人实际占有使用;3、拍卖成交后,本院仅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过户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房屋的实际交付,不负责将房屋恢复原状,因房屋拆改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拍卖成交后,各房屋成交价格为三套房屋的成交总价乘以该房屋评估值占三套房屋评估总值的比例(具体比例已在公告中列明);5、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标的物各种欠费约不详,需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3912万元; 保证金:391.2万元; 加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10月17日起至2019年1月2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10-83916459凌翥法官。此外不组织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五、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由相应主体承担(或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1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9)京0102执恢399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94016493)。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64号;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66号;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68号)的保证金:391.2万元。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一、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83916459凌翥法官
监督电话:010-82299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街52号
网址: http://bjxcfy.chinacourt.org/
此公告同步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详细信息可在“京东网”上查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