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变卖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21日10时至2019年7月20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北京市昌平区顶秀青溪家园1号楼1层01号商住用途房地产,建筑面积为113.27平方米,根据《房地产权登记信息》及《房屋登记表及房产分户平面图》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汪忠成,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建成年代为2007年,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屋总层数为地上15层地下2层,拍卖标的位于地上1层。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根据相关资料,该拍卖标的已设定登记抵押。
起拍价:310万元,保证金:31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北京市房屋限购(限售)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需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实名注册。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5月5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24小时咨询电话:010-53712280)、杨先生:13718181638。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至2019年5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9)京0114执恢21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户:0200059338256433425];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杨先生13718181638;
监督电话:010-80122288;
技术咨询电话:4009-010-838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