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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给外商吃下“定心丸”
作者:杨晨晖  发布时间:2019-04-02 15:10:17 打印 字号: | |
  3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全天审议外商投资法。自2018年12月26日初次审议起,这已经是外商投资法的第三次审议了。

  让外商“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就必须为外商来华经营投资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而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驾护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格局不断提升,质量不断提高,外资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过程中,我国利用外资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颁布实施;1986年,《外资企业法》颁布实施;1988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颁布实施;这三部法律合称“外资三法”,我国也形成了以“外资三法”为主的外资法律制度,为利用外资提供制度保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利用外资逐渐全面开放阶段。据媒体报道,截至2018年底,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约96万家,累计实际使用外资超过2 .1万亿美元。面对新形势、新环境,利用外资有了新挑战,我国需要构建新的对外开放经济体系,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适应新时代需求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应运而生。

  对外开放离不开完善的法治环境,法治的保障也是建立对外开放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外商投资法就是这样一部保护和促进外商投资的法律,也是一部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法律。外商投资法应运而生,通过国家立法来保障和促进外商投资,这是我国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体现,彰显的是我国利用法治为外商经营投资保驾护航的决心,更是我国坚持对外开放、坚定不移对外开放的决心和意志。

  投资是否安全,投资是否便利,这是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最关心的两个问题,也是外商在进行投资时最关注的问题。外商投资法,无疑是要围绕这两个问题,为外商提供更加完善健全的法治保障。外商投资法重申和强调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对外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还是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亦或是加强对在华投资外商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些都释放出一个信号,中国旨在通过法治保障为外商提供一个更加安全公平有效的投资环境。

  外商投资法的多次审议,无疑是要给外商吃下“定心丸”,让外商有信心、有勇气来华投资,真正愿意来,留得住。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增强外商在中国投资、在中国发展的信心。这颗“定心丸”,必将发挥越来越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孙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