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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北京市密云区(原密云县)新南路76号楼一单元502号房屋的公告
作者:密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3-20 14:06:02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房产的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19日10时至2019年6月18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10/13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所有权人为王鹏,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原密云县)新南路76号楼一单元502号房屋一套(住宅面积为183.09平方米)。各类生活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

起拍价:204.4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2019年4月18日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房屋现场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变卖成交后,法院负责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但法院不负责房屋腾退。如房屋内有他人物品,需房屋所有权人另行起诉排除妨害。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法院拍卖房产竞买人购房资格和“3·17新政”实施后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履约纠纷裁定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法院竞拍房产纳入本市限购政策范围内,竞买方为自然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本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此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4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2019年6月24日前缴纳,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2017)京0118执3098号,开户银行:工行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51007446),详细请咨询法院。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10---6909210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12368、8526865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69092372、1851353932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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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密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