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立案、移动法院、异步审理、线上调解……今年两会上,这些充满互联网气息的词汇显得不再新潮,而已经变成了多地、各级人民法院的“标配”。目前,我国的智慧法院框架已经基本建成,正在向全面建设迈进。对于全国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来说,智慧法院的建设和发展乃是必须抓住的重要机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科技的蓬勃发展,智慧法院建设对司法理念、司法制度、诉讼程序、审判运行模式、纠纷解决机制、法院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法院也将智慧法院建设同司法体制改革一起,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智慧法院赋予司法便民化新内涵,让司法工作更“人性”、更有“个性”。运用更多技术手段与诉讼当事人以及律师沟通交流,促进司法与技术衔接和程序运转更加人性化,体现“客户体验优先”的原则;打破传统诉讼服务的时空限制,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成一体化诉讼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受便捷化的诉讼服务;通过大数据智能学习技术则能为社会公众提供类案检索、诉讼风险分析、诉讼策略推荐、纠纷解决方式选择等个性化的服务。
智慧法院赋予司法便民化新内涵,让诉讼程序更便民、更快捷。将立案、调解、举证、庭审、执行等环节植入科技含量,跨域立案、在线立案、在线庭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打官司;智能咨询、类案推送、案例分析等帮助当事人形成诉讼的合理预期。在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体化平台,快速化解类型化纠纷。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让当事人享受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定损、定责、鉴定、调解、诉讼、理赔等一站式服务。以移动微法院为抓手,加快建设移动电子诉讼体系,建设全国法院电子送达平台,强化诉讼服务体系化建设。
智慧法院赋予司法便民化新内涵,让纠纷解决更高效、更顺畅。目前,司法领域最痛的点是老百姓法律诉求的不断增多与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不匹配。为了解决人案矛盾,一是通过智能技术辅助法官提高效率;二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再通过技术减少源头的案件量。人工智能对纠纷解决模式建设是通过平台将纠纷与解决纠纷的人进行优化配置,最大的优势是运用信息技术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成本低廉、便民利民的纠纷解决渠道,运用结构化数据对纠纷进行描述,并根据纠纷类型匹配适合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法律资源与非法律资源、官方资源与民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资源共享。另外还能通过对平台矛盾纠纷类型、多发纠纷领域、多发纠纷人群、纠纷处理的方式等数据的深度开发和研究,为社会治理和司法改革政策提供参考。
围绕智慧法院理念,人民法院将努力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让当事人打官司“少跑”、“不跑”,让纠纷解决更高效、更便捷,以智慧助力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