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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变卖公告(2019年1月31日10时至2019年3月2日10时)
  发布时间:2019-01-15 09:33:55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月31日10时至2019年3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1、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64号;

2、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66号;

3、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68号;

4、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64-82号(双号);76增1号,78增1号,桂林路5号,5号增1号,7号,7号增1号,9号,9号增1号,11号-负104;

5、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68号;天津市和平区成都到64-82号(双号),76增1号,78增1号,桂林路5号,5号增1号,7号,7号增1号,9号,9号增1号,11号-负105号

房屋现状 为一手查封,有抵押。

瑕疵注明:1、五套房屋分别登记有五个产权证,因五套房屋之间存在拆改、房屋现状不可细分,因此五套房屋作为一个变卖标的进行变卖;2、变卖成交后,本院仅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过户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房屋拆改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变卖成交后,各房屋成交价格为五套房屋的成交总价乘以该房屋评估值占五套房屋评估总值的比例;4、变卖房屋现存在实际使用人,竞买人可自行前往了解;5、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起拍价:5947.2万元; 保证金:1000万元; 加价幅度:2万元;

房屋现状 为一手查封,有抵押。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自2019年1月15日起至2019年1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不组织看样预展。(联系人凌翥法官:010-83916459)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有关国家规定办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供暖费等欠费均需由买受人承担。变卖成交后,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所有涉及的税费、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以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8)京0102执恢2750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92298916)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83916459凌翥法官、010-83916073(京东辅助)

监督电话:010-82299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街52号

网址: http://bjxcfy.chinacourt.org/

 此公告同步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详细信息可在“京东网”上查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