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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变卖公告(2019年2月12日12时至2019年4月13日12时止)
  发布时间:2019-01-09 15:02:06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2月12日12时至2019年4月13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39291)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1号楼219号(310.89㎡)(建筑面积:310.89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房产证号:京(2016)丰台区不动产权第0058540号)。

评估价:1140.7176万元

起拍价:730.0593万元

保证金:92万元

增价幅度:2万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周一至周四10:00—16: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010-82956451,张法官。

需看预展视频者,请联系北京海诚昆仑办公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10-82324991,15010778894)。

五、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标的物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政策性房屋详询主管部门)。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本标的物有抵押情况。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由本院通知的具体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银行开户名:(2018)京0108执3056号,开户账号:0200059338181616655)。竞得者缴纳尾款时需注意法院账户中户名括号“(”、“)”为半角。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1号楼219号(310.89㎡)的保证金:92万元。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82956451张法官

监督电话:010-82956298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号冠方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此公告同步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一月九日
责任编辑:海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