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1日上午8时,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的一水上游乐园还没开门营业便迎来了一批远道而来的“客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北京法官不辞千里来到山西运城所为何事?
这事还要追溯到两年前原告北京某科技公司与被告运城市某水上乐园公司的一桩合同纠纷案,北京海淀法院于2017年2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退还原告预付款736887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运城市某水上乐园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原告于2017年10月9日向北京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频繁更换法定代表人,借壳进行线上经营
执行立案后,北京海淀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运城市某水上乐园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其报告财产。然而,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都石沉大海,被执行人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状况。而通过最高法院和北京高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但是,在调查期间,该案承办法官韩毅强发现,被执行人运城市某水上乐园公司频繁更换法定代表人,仅在本案执行立案前后,被执行人就进行了七次法定代表人和高管的工商登记变更。公司为何频繁变更工商登记,是正常经营行为还是另有目的?对此,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只是挂名,并不负责公司经营,公司实际是由韩某控制,公司每有诉讼便会频频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官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后发现,本案被执行人运城市某游乐园公司从2014年起平均每年都有两三件被执行的案件,而公司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频繁变更工商登记。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被执行人运城市某游乐园公司和韩某曾在2016年因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被提起刑事自诉,而韩某自此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不仅频繁更换法定代表人,被执行人运城市某游乐园公司还假借他人公司进行线上经营。今年7月份,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在美团网上销售门票,仅一个月就销售门票万余张。韩毅强法官第一时间向美团送达协助查询通知书,要求查询被执行人运城市某游乐园公司在美团上的门票销售情况。经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曾于2016年直接与美团签订合同售卖门票,但该合同早已终止,不再履行。而之后,被执行人不再和美团签订合同,而是由运城市某旅游公司与美团签订合同来销售被执行人游乐园的门票。因为无法查询到被执行人与运城市某旅游公司的合同关系,且运城市某旅游公司非本案被执行人,所以无法对被执行人在美团网上的门票收入进行冻结或扣划。
二、千里执行,统筹谋划,异地联动
由于无法查控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且被执行人有意规避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同时,由于水上乐园的经营主要集中在七、八月份,其他时间基本上处于关门歇业状态,很难获取收入,因此错过这一窗口期将更加难以执行。韩毅强法官将上述情况汇报后,院、局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在八月份前往山西运城进行异地执行。
考虑到千里跨省执行工作的复杂性,海淀法院执行局本着全局一盘棋,统筹谋划。在执行局内,成立“运城执行临时指挥办”,由北京海淀法院副院长贾柏岩任总指挥,执行局局长马民鹏任副总指挥,副局长毛金柯任执行总指挥,执行二庭庭长沈晋军任现场总负责人,承办法官韩毅强任现场事项负责人。同时,在全局中抽调精兵强将,制定执行方案,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执行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预案。协调法警中队,抽调十三名得力法警,会同执行法官前往运城。加强物质保障,配发执行单兵设备,保障执行现场的实时回传。
加强异地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海淀法院积极与运城市盐湖区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对方表示将全力配合,届时将出动法警和警车予以协助。考虑到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的普及,海淀法院与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杭州市下城区法院进行协调,保障微信、支付宝账户的实时查询。此外,央视还专门派驻了记者,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三、“走为上”、“威逼戏、”“苦情戏”轮番上演,执行法官各个击破
谋定而后动。2018年8月9日,由执行二庭庭长沈晋军带队,执行法官、法警、央视记者一行二十人,分乘三辆警车,历时十个小时,来到了两千里之外的执行现场。而迎接他们的是一出出轮番上演的大戏。
到达山西运城的第二天,执行法官联系到韩某,要求其到盐湖区法院执行局接受谈话。韩某承诺当天下午三点去,并携带十万元现金先为履行以示诚意。然而,直到五点,韩某还没出现,而事后据知情人透露,韩某挂下电话后就溜之大吉。
韩某的这出“走为上”断送了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的绝好时机,执行法官决定第二天前往被执行人营业地进行强制执行。为了避免对游客产生影响,尽量降低被执行人的经营损失,同时再为双方争取和谈的时间,执行法官决定在开门营业前两个小时进行执行。而此时,一场“威逼戏”正准备上映。
进入游乐园后,当执行法官正在查看现场时,现场突然涌进来一群二十岁左右纹着文身的“游泳安全员”,阻挠执行。当时,法警迅速靠拢,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驱散。同时,执行法官严正警告园区的责任人员,若妨碍执行,将对相关人员进行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律威严之下,“游泳安全员”们顿作鸟兽散。
“动作片”刚谢幕,一出“苦情戏”就开始了。一个几分钟前还称自己只是水上乐园公司出纳的吕某,突然跳出来说自己是运城市某旅游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她声泪俱下地说道“旅游公司为了盘活水上乐园公司,贷款六百万买的大喇叭(巨型游乐设施),你们凭什么拆啊,你们还让不让我们活了啊,是不是要逼死我们啊!”
对于吕某的表演,执行法官问道“我院分别在2018年3月15日、2018年7月20日查封了该设备,并张贴公告,你公司作为案外人为什么不提执行异议?”“我们不懂法,不知道怎么提。”“你们委托有律师,而且公司有法律顾问,怎么说不懂法呢。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法院是可以查封、扣押的。你公司作为案外人若有异议,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但不中止现在的执行。而且,你说设备是你公司购买的设备,为什么在被执行人住所地经营,你公司有无经营资质,你公司和被执行人是什么关系,有无书面协议?”
吕某哑口无言。
四、巧设法网促履行,“放水养鱼”破困局
吕某的表演结束之后,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加之自身心虚气短,被执行人一方逐渐放弃抗拒执行,开始流露出和解谈判的意愿。执行法官及时抓住这一时机,决定重启“放水养鱼”方案,努力促成双方和解。但由于申请人对被执行人极不信任,如何重拾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信心,如何保障养的“鱼”不跑掉,是“放水养鱼”方案的关键。
为此,执行法官建议,可由第三人向法院出具代为履行承诺书,或由第三人进行担保。经过反复协商博弈,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在11日当天给付十万元,之后分别在13日、20日和27日各偿还10万元。同时,第三人运城市某旅游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吕某向法院出具代为履行承诺书,第三人王某以其名下房产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
经过“双重保险”,这场跨越千里的异地执行,画上了句号。后经盐湖区法院核实,执行担保人名下的房屋未经查封或抵押,可作担保,目前该房屋已被海淀法院查封。同时,被执行人运城市某水上乐园公司的八月份的每周还款协议,也正在履行之中,其中应于13日给付的10万元已汇至申请人账户。
当前全国法院正全力攻坚解决执行难,“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就本案而言,执行有四难:一是找人难,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长期躲避执行,拒不履行;二是财产变现难,本案的主要财产游乐设备构造复杂拆除困难,而且拆除后价值严重贬损;三是应对规避执行难,被执行人频繁更换法定代表人,借壳经营,甚至在执行现场暴力抗拒执行。四是异地执行难,从北京到山西,跨越两千余里,客场作战,风险大,突发事件多。
而解决上述执行难的症结在于,如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申请人权利的兑现。同时,尽量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本次执行历时四天,现场执行更是从早上八点持续到下午六点,“放水养鱼”生道执行,是本次执行努力实现的目标,贯穿本次执行的主线。执行法官在施加执行高压的同时也在进行释法和规劝,成功说服被执行人配合执行。而借助于执行担保和第三人代为履行承诺,给被执行人设了“紧箍咒”,给申请人吃了“定心丸”,实现了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