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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餐途中撞伤行人 外卖小哥被诉赔偿
作者:牟文洁  发布时间:2018-05-11 14:18:54 打印 字号: | |
  杨女士称,在昌平区某处,她被骑电动车的外卖小哥张先生撞伤,造成身体多处骨折。经交管部门认定,张先生负主责。杨女士遂将被告张先生、张先生所在单位北京某科技公司、某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诉至北京昌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二次手术费等近20万元。

  原告杨女士诉称:被告一为外卖小哥,2017年7月15日,被告一驾驶二轮电动车行至昌平区某处时发生交通事故将原告撞伤。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一承担主责。事故发生时被告一正在派送外卖。事发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救治,此次事故造成原告多处骨折,住院10日,至今仍不能正常生活工作。经查,被告二是被告一的用人单位,被告一在被告三处投保了三者险。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二次手术费、护理费等共179972.15元。

  案件亮点:近年来,因送外卖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偶有发生。外卖小哥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是职务行为?用人单位应否承担责任?本案提示外卖小哥,在工作送餐途中,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具有较高的警示意义,值得关注。

  2018年5月14日14时,在昌平法院第10法庭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