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新闻报道中关于一些中国女性因交友不慎,在国外为了外籍朋友犯下毒品犯罪被判处重刑,甚至判处死刑的新闻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这些中国女性因被蒙骗、不了解当地法律而犯下重罪,实属惋惜。但这种“朋友”间的诱骗犯罪不仅限于外国人诱骗中国人于外国犯罪,在国内,种种“朋友”间诱骗实施的毒品犯罪亦不在少数,尤其是针对一些“大学生”、“年轻人”的犯罪更是层出不穷。“大学生”以及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因为单纯、易于相信别人,极易成为该类犯罪分子的目标。
案情回顾:
孟某在读大学期间因产生厌学情绪不愿上学而休学在家,休学一段时间后因没有收入而外出应聘,但因一方面不愿做体力工作另一方面并未拿到大学文凭而一直没有找到合适工作。正在苦苦思索如何挣钱养活自己时,多年未联系的一个“朋友”方某通过QQ突然频繁联系孟某,询问孟某是否现阶段没有工作,是否愿意一起做建材生意。孟某觉得这是一个天上掉下来的大好机会自己一定要把握住,开始积极和方某联系,并在方某的邀请下来到云南省芒市与方某共同做建材生意。到达芒市后方某开始带着孟某每天只是吃喝玩乐,丝毫不提一起做建材生意的事情。孟某几次询问方某:“到底是什么建材生意?什么时候开始做?”方某均答复孟某:“你刚到芒市,不着急,先看看这边的风景,休息几天再开始工作也不迟。我们也好久没有见过了,一起叙叙旧。”听方某这样说,孟某打消了疑虑,安心和方某每天一起游玩,所有的费用均由方某支付。
过了一段时间后,突然有一天方某和孟某说:“介绍一个大哥给你认识,他有赚大钱的路子。”当晚,方某将孟某介绍给袁某,袁某告诉孟某如果其能将一箱土特产由云南芒市坐飞机带往北京,袁某可支付其三千元的报酬。孟某顿时觉得奇怪,仅仅是一箱土特产,为何非要人坐飞机亲自带到北京,还会支付其这么高额的报酬,快递到北京不是更加便捷吗?孟某将疑惑告知袁某和方某,袁某说:“实话告诉你吧,箱子里除了土特产,还有一些违禁品,就是摇头丸、冰毒之类的东西。”听到袁某说要让其帮忙将毒品从云南芒市带往北京,孟某顿时惊呆了,连连摆手说:“不行不行,这是违法的,我不敢。”方某劝说孟某:“你放心,这条路线安全的很,没有出过问题。你想想你就是坐个飞机去北京,来回两天的时间不到,三千元钱就到手了。再说,你不知道,你来这些日子招待你花的钱都是袁哥出的,袁哥对你绝对够意思。”在方某的反复劝说下,孟某一方面想到自己来到芒市许久,花了方某和袁某不小的一笔钱,而自己身无分文在芒市无依无靠,无法偿还这些日子的开销,另一方面自己确实需要赚钱,为了偿还方某和袁某招待自己的开销,决定铤而走险一次。三日后,孟某携带袁某给其装满“土特产”的箱子登上了云南芒市飞往北京的航班。孟某没有想到的是,此次运输毒品行为公安机关早已获知线索,孟某下飞机后刚刚到达袁某告知其的指定地点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当场从其携带的箱子夹层内起获毒品海洛因近1000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孟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明知是毒品而运输,且运输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孟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等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孟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法官提示:
孟某的案件是一起典型的由于年轻人涉世不深,轻信许久未联系的“热心朋友”,在“热心朋友”为招待其花费大量钱财后出于偿还及面子问题无法拒绝“热心朋友”的提议,同时自己也抱有一丝侥幸心理,觉得仅仅是坐一趟飞机的事情,不会那么凑巧被抓,导致陷入“热心朋友”精心设计的毒品犯罪的陷阱。
这样的案件在我国不是少数,一些毒品犯罪人员利用年轻人急于赚钱、容易轻信别人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找一些年轻人,先利用“同学”、“老乡”、“朋友”等身份使其放下戒心,然后热情款待,使得被款待方骑虎难下,到最后再许以具有诱惑力的报酬,这些被毒品犯罪人员盯上的对象最后半推半就在明知是毒品的情况下仍然按照要求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使自己身陷囹圄。
毒品犯罪的危害较大,一直是我国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同时毒品犯罪也是重罪案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即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逐步完善,执法力度的逐步加强,任何人都不应对任何犯罪抱有侥幸心理。尤其是年轻人,对于人际交往中发生的事情更是需要提高警惕,对于反常、异常的行为要多想几个为什么,一旦发现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时要毫不犹豫求助于司法机关。人生最宝贵的是自由,切莫不慎踏入他人陷阱,丧失自由,追悔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