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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拍卖公告(2018年6月4日10时至2018年6月5日10时止)
作者:北京丰台法院  发布时间:2018-05-03 18:59:18 打印 字号: | |
  拍卖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6月4日10时至2018年6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1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1号楼9层南座1003号.该楼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为11(03)层,房屋所在层为9层。据《房屋登记表》记载,规划用途办公,房屋朝向为南。建筑面积220.98平方米。该房产现状租赁,租赁期为2017年9月22号到2020年9月22号,租金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冻结。

起拍价: 621.53万元,保证金: 100 万元,增价幅度: 2 万元。

注意: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1号楼9层南座1003号实际地址为诺德中心6#楼10层1003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重要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先行到当地房管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以免拍卖成交后过户交接手续过长。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日15时(节假日除外)止接受咨询,统一预展时间为2018年6月1日下午14:00-15:00。(联系人吴女士:1381139535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6月2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7)京0106执4943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1434062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 010-83827851;010-83827695

监督电话:010-83836034。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路居村105号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龙山支行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

联系人: 屈经理:010-67710658/18201035651

赵经理:010-67710658/18511585396

李经理:1371808163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甲40号

金融服务机构: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金融服务部400-114-2262转5,董先生,13811352073 地址: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8号 东环国际大厦7层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提供法院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

联系人:关经理010-65614015/13601297681;

金经理010-65614015/13811587507;

王经理010-65614015/1362110118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

南京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提供法院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

联系人:周经理010-65260969/65260878;

13681149187/1391089078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2号

上述贷款业务具体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来源:北京丰台法院
责任编辑:北京丰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