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诉称:原告系死者亲属。2017年8月,死者及亲属7人到被告游乐场游玩,在玩水滑梯时梯子发生侧翻,致使死者从梯子上摔下跌入泳池中溺水身亡。原告认为被告作为游乐场的经营者,未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性,泳池旁边也没有救生员在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丧葬费等费用共计160余万元。
案件亮点:此案涉及在游乐场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责任分担问题,直播庭审可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此案定于2018年4月4日14时在顺义法院第14法庭开庭审理,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