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变卖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变卖公告(2018年4月11日10时至2018年6月11日10时)
  发布时间:2018-03-26 15:41:39 打印 字号: | |
  变卖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4月11日10时至2018年6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010/12 ,户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燕山迎风五里2号楼11层1102号, 该建筑总面积66.89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产权证:京房权证房字第0607633号,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土地用途:住宅 (具体情况见调查情况表和评估报告)。

   变卖价:157.45万元,预缴款:157.4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自2018年3月27日9时起至2018年4月10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看样咨询:010-80381276杜法官。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2018年4月4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2016)京0111执1896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70297249)。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80381276、8038117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督电话: 12368、010-852686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0号院

   网址: http://fsqfy.chinacourt.org/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