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网事热评
多措并举 让法律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作者:王丹凤  发布时间:2018-03-13 17:19:41 打印 字号: | |
  妇女儿童被拐、幼女遭性侵害、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生活中置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于不顾,肆意侵犯和加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依法惩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

  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2013年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2014年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5年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见证了我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进步。

  就北京法院来说,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庭,专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案件审理时从未成年人心理出发,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司法权益;设立家事审判庭,保护妇女儿童在家事纠纷中的权利;召开“反家暴”新闻发布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提出:“要做好审判前后的延伸工作,深挖涉少案件发生的根源,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进行修复,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和矫正,让他们能够恢复正常的心态,重新步入他们的成年阶段。”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指出:“家庭暴力往往呈现出隐蔽性、反复性和周期性等特点,要建立健全案后的定期回访机制,确保受害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不是只存在法庭上,审判前后的保护也很重要。妇女儿童受到侵害不止是身体上的,很多时候,心理伤害更大,所以定期回访和心理矫正机制在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中非常必要。

  法庭外的保护还需要加大宣传普法力度,比如北京房山法院未审庭定期举办的“法制校本课”,将普法教育深入每一个青少年心中。用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具体案例传播到百姓身边,比如房山法院的微动漫“小乐说法”,家门口的普法课堂“普法巴士”,让保护弱势群体的理念走进千家万户,有效震慑犯罪分子。

  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人民法院要继续开拓创新,多措并举,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用法律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陈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