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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法官要富有责任担当精神
作者:徐小飞  发布时间:2017-11-20 10:18:55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11月8日在京召开学习方金刚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座谈会上强调,广大干警要像方金刚同志那样,拿出合格党员的标准和姿态,不计个人名利得失,自觉服从改革大局,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改革、推动改革,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让人民群众尽享司法改革成果,收获司法改革红利。要持之以恒地提高新时代司法能力水平,公正高效地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有针对性地提供契合新时代要求和满足美好生活向往的优质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2017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方金刚法官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方金刚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方金刚同志热爱司法事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时代的楷模,尤其是他的责任担当精神,更是值得广大年轻法官学习。纵观方金刚同志的工作成长经历,他不畏艰苦,勇于锻炼,敢挑重担,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事实上,法官案件审理是个综合系统工程,往往会涉及多方面的复杂的法律与非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不能正确处理案件,而且会导致其他不利后果的发生。近几年来,各级法院年轻化、高学历的法官比例大幅提升。有的年轻法官自诩为“司法民工”、“法匠”,这其实是一些年轻法官案多人少疲于办案的无奈自嘲,但其中也反映出少数年轻法官就案办案的不良倾向。法官裁判案件是多元价值的互动及妥协,是将法律规则、社情民意、理性、经验等多种元素进行熔炼的过程,而不仅仅是像自动售货机那样简单机械地制作裁判文书。因此,年轻法官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善于发现问题,敢于面对问题,长于解决问题,自我挑战、自我加压,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破解司法工作难题。
   方金刚同志勇于实践、勇立潮头,热爱学习和钻研,积极投身司法改革一线,出色完成各项审判任务。虽然近年来法官队伍总体素质不断提高,但仍然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并不断提高的司法需求。目前许多法院的法官年龄大部分在35周岁以下,从法学院毕业的时间不长,实践经验的积累相对不足,缺乏司法实务的经验和知识,如驾驭庭审经验、调解经验、对司法惯例的掌握、生活阅历等。当前,一些司法裁判难以获得社会认同的原因并非法律判断上存在问题,而在于裁判的民意基础不够好,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再者,社会转型时期,许多矛盾纠纷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还牵涉不少其它问题。年轻法官在具体案件处理中要不断学习揣摩,敢于担当、敢于负责,运用综合性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纠纷。
   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官不仅要具备精良的业务能力,而且要不断增强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尤其对于基层和农村地区,要努力将现实生活中的社情民意融入个案之中,要结合特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效益来考虑,在社会现实和法律规则之间寻找一个切入点,找到合法、合情、合理、公平的解决方案。方金刚同志业务精良、司法能力水平非常高,钟情于开庭审理和当庭宣判,切实办理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在法官同行中树立起一个标杆。年轻法官要提高素质水平和办案能力,富有责任担当精神,在处理案件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时变“案结了事”为“案结事了”,处理好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者之间的关系,最大程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方金刚同志去世后,周强院长要求广大法院干警学习方金刚同志先进事迹,做新时代公正司法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法官当如方金刚,广大年轻法官要以方金刚为榜样,富有责任担当精神,积极回应民众司法需求,为社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古语云:“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年轻法官是人民法院的未来和希望。见贤思齐,广大年轻法官要始终像方金刚法官那样坚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承担起自身的光荣使命,甘于奉献,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