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晚8点,老李在家中接到了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的电话,通知他马上去检察院一趟,“协助调查某些情况”。
老李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局,但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始终波澜不惊,又不免心存侥幸。他总是在心里念叨:“万一呢,万一呢,钱已经退了,我又是主动交代的。也许最后只是纪律处分,不会被刑事立案吧。”
然而,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
当初与纪委谈话后,老李并没有向家人隐瞒。妻子震惊之余,反复告诫他:“一定和组织上说清楚,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咱们都接受。”因此,妻子现在虽然伤感,但不失冷静,为老李准备了一些衣物,开车送老李去检察院。路上,互相叮嘱和安慰了几句,剩下的只是沉默。
一个小时后,老李在秋夜的凉风中走进了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的大门。两个小时后,经过询问,检察人员确认了老李的犯罪事实,以涉嫌受贿罪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老李是铁路工人出身,在线路、站段摸爬滚打了二十余年,凭着头脑聪敏、刻苦敬业以及良好的人际一路升迁,于2006年被任命为某车务段副段长(副处级)。车务段是铁路行车系统的重要单位之一,老李主管运输,负责货运组织,包括货物装卸、车皮计划、调度运行等等,在段内可谓炙手可热,日常求他办事的人络绎不绝。
2006年,某车务段为了盘活一些闲置的车皮资源,四处寻找货运方面的商机。老李负责办理此事时,在一个偶然的场合遇到了旧相识宋某。宋某原本是张家口市宣化火车站的站长,退休后开办了一家名为“盛庆”的矿冶有限公司,利用在铁路系统多年积累的人脉,经营矿产品的运输业务,颇为红火。两人一拍即合,商定由“盛庆”公司采购铁粉、水渣,使用某车务段的车皮运到北京,买家是与某车务段有着良好合作关系、急需上述原料的某水泥厂。
这本是一件共赢的好事,合同签订后,老李和宋某都很高兴,三方的经办人员聚在一家饭店举办“庆功宴”。觥筹交错之间,老李有了几分醉意,起身去了洗手间。不料宋某悄悄跟了上来,看看周围无人,塞给老李一个信封,说了句:“以后有事情多帮忙。”随即转身离去。老李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银行卡,背面贴着手写的密码条。
老李知道,宋某所说的“帮忙”是什么意思。“盛庆”公司装载铁粉、水渣的列车从张家口开到北京,要在琉璃河火车站停留卸货。每天要在琉璃河车站卸货的车体数以百计,如果按正常调度顺序等候进站,往往一等就是两三天。如果能够抢先一步在北京卸完货返回张家口,车体就可以多跑一个来回,多运一批矿产品,即所谓“时间就是金钱。”自己是车务段副段长,琉璃河火车站直接归自己主管,哪个车先卸后卸都是自己说了算。宋某就是求自己帮这个忙。
老李本想不收,但转念一想宋某是多年的老朋友,不会坑自己,这事又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更何况家里孩子要出国留学,正是用钱的时候,那么……
酒意涌上来,面红耳赤的老李默默将信封收了起来。
几天后,老李接到了宋某的短信“请查收六万”,去银行一查,卡里果然打入了6万元人民币。几乎同时,“盛庆”公司运载铁粉、水渣的列车也到了琉璃河火车站。老李当即指示车站工作人员,抓紧卸货,让空车返回。
一切都很顺利,这之后,老李与宋某的默契就形成了。此后,老李利用职务之便,为“盛庆”公司的货物列车在协调运行调度、进站卸货返回等方面提供了多次帮助。车站工作人员对此颇有非议,但老李充耳不闻。为取得老李的继续帮助、感谢老李,2009年9月至2013年9月间,宋某又陆续向银行卡内存入钱款共计 210 000元人民币。老李将上述贿赂款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用于个人装修、买车等消费,开始时的不安忐忑,渐渐变成了心安理得、习以为常。
2014年8月,中共北京铁路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接到中国铁路总公司转批的反映老李存在廉政问题的举报信。在纪委向老李核实举报情况时,老李惊呆了,才相信“”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句话。虽然他马上向纪委坦白了受贿的全部经过,虽然他和家人积极地将全额贿赂款退缴到北京铁路局廉政账户,虽然他一再祈祷自己能够免于刑事追究,但终究不能不接受法律的制裁。
2016年4月30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老李受贿一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认定老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老李给人感觉这是一个典型的从基层一步步干起来的铁路系统站段干部,文化程度不甚高,但反应和理解能力很强,语言也很朴实。从老李单位领导和同事处了解的情况,也反映老李业务能力出众,工作业绩突出,人们对老李的落马表示出一定程度的惋惜和不解。老李也谈到被任命为副段长时的意气风发,谈到最初受贿时的惶恐、后来的坦然,谈到被纪委约谈、被检察机关传唤时的绝望,完整地勾勒出一名党员干部从人生的高峰走向坠落的心理轨迹。老李在领导干部的岗位本来可以大有作为,但他放松了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改造,被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没落的思想吞噬,再加之法律意识的淡薄,终于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其教训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和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