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关注新案件
保管汽车部件起纠纷 公司追讨仓储费45万元
作者:张丽媛  发布时间:2016-12-08 15:09:59 打印 字号: | |
  原告北京某仓储公司诉称,2016年初其与被告山东某公司签订仓储合同,约定由原告对被告的汽车部件进行仓储和配送。但被告拖欠仓储配送费达45万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费用45万元。

  案件亮点:被告为方便给北京A公司供货,与原告签订仓储合同,约定由原告按指令向A公司配送汽车部件。这种常见的简单仓储配送业务,纠纷背后有什么原因?仓储公司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定于2016年12月12日15时在怀柔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