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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卡使用数次后 健身房关门大吉
作者:窦娟  发布时间:2016-12-06 15:23:58 打印 字号: | |
  原告诉称,我是在2015年7月某日,道北京某健身公司购买了游泳卡一张。我购买这张健身卡的目的是想健身加游泳,特别是想游泳。但是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被告不知道什么原因,在2015年10月某天,发出通知,游泳池停止开放,没过多久游泳池房屋被拆除。我们多次要求退款,至今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健身卡剩余款4680元以及违约10个月的违约金4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此案定于2016年12月6日下午15时在通州法院马驹桥法庭公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