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2月30日11时许,被告人周某在本市西城区某小区内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检修管道,以被害人家中燃气灶漏气需要更换为由,骗取被害人徐女士(78岁)人民币5600元。2016年3月14日10时许,被告人周某、刘某、殷某(另案处理)在本市海淀区某小区内,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检修管道,以被害人家中燃气灶漏气需要更换为由,骗取被害人李先生(75岁)人民币7780元。综上,被告人周某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3380元。被告人刘某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7780元。公诉机关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11月17日上午10时20分,在海淀法院刑事新办公区的大法庭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