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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光明,司法便洒满阳光
作者:韩冰  发布时间:2016-09-20 11:19:39 打印 字号: | |
  作为一名“80”后,选择学习法律是自我意识的觉醒,天遂人愿,我怀揣着法律的梦想走出象牙塔,硕士毕业后,来到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大家庭。几年以来,发现自己已经步入那道令中年人迷恋、少年人憧憬的青春风景线。从书记员到成长为一名青年法官,我认识到,当今的时代,在党的光辉照耀下,梦想与挑战同在,当日的法官,责任与使命同行,要心怀坚定的法律信仰,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踏踏实实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

  我始终记得那天入额法官宪法宣誓时激动人心的时刻,我仰望着五星红旗,那鲜艳的红色仿佛带着魔力,让我看得目不转睛。耳畔依稀传来了宏大的声音,我不由得跟着那声音,庄重地举起了右手,说出内心的誓词:“我,作为一名青年法官,要为公平与正义献出一切力量!要为中国的司法事业奋斗终身!”放下右手,我的肩膀上沉甸甸的,内心汹涌澎湃,使命感笼罩着我,让我浑身上下都充满着干劲。

  然而,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似乎总有那么一些案件,让法官们左右为难,再三斟酌,反复平衡。总有个别当事人,带着优越感,指手画脚,唾沫横飞。总有个别群众,不理解法官的工作,让你有口难言。然而,对于法官来说,一些形式的东西可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办案过程中体会到的成就感。我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经过调解,被告人自愿赔偿被害人3万元并表示悔恨。被告人是个农民,他的父亲代为赔偿被害人,那天很冷,被告人的父亲从外地坐火车来到法庭,从身上揣出来一个信封,里面有厚厚的钱,皱皱巴巴的,面值有一百元,五十,还有五元,一元,他仔细地数了又数钱数,把钱交给被害人说:“我儿子认错了,法官说的对,赔这些钱我愿意。”这一瞬间,我很感动,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些钱对于一个靠种地为生的农民来说,也许是一个天文数字,可是作为父亲,即使毕其所有也要拯救迷途中的孩子,而我作为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更应当秉持公平正义的理念,做好对被告人的教育工作,不但要审结案件,还要审好案件,因为一件案件的审理,也许不仅是关系到被告人本人,还有一个家庭的命运,不做好判后的教育工作,甚至会埋下更深的社会隐患。

  每次开庭,庄严的法庭,正义的法槌,无不昭示着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是法庭恪守的司法理念。用“热情、爱心、真心、耐心”化解矛盾纠纷,是法庭一向秉承的服务理念。虽然结案就是硬道理,但案件的审理世事洞明皆学问,需要用娴熟的技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如果法官把案子处理得很公平、公平,当事人都会满意,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让法官在其中找到了成就感。正如邹碧华法官所言“这是一种令人向往的感觉。在做事情的过程中,在追求公正的过程中,找到一些东西,就是这种东西让我们慢慢地有了一种成就感,并为之不断地努力追求。”也正是由于对这种成就感的向往,在许多法官因为工作量大、工资不高而纷纷转行之际,邹碧华始终坚持着自己对法官职业的追求。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是一家之殇,是法院之殇,更是法治之殇!然而,英雄身死,但信念不死,他的精神将永存。人的一生就应当认识到党的光辉历史和伟大功绩,像邹碧华、黄志丽、马彩云等先进党员人物这般度过,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用自己的光和热为国家建设汇聚正能量。只有这样,我们的一生才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要迎难而上、担当重任,埋头苦干、不计毁誉,无私无畏,将这些先进人物的精神发扬下去!

  从学习法律到成为一名法律人,努力为群众排难解纷,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审判事业,须要谦虚、勤奋加思考,公平、公正加自好。我相信,越努力,越幸运,坚定信仰,负重前行,为法院事业的建设,为国家法治的进步,贡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