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十个人需要你的帮助,其中有一个是坏人,那么你会不会因为这一个坏人而拒绝帮助其余的九个人?应该不会,因为这样会对其余九个人很不公平……”
马彩云法官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在我的身边便充斥着各种“负面情绪”,有的是对马彩云法官生命逝去的惋惜,有的是对亲友从事审判工作的担忧,有的是对自身职业前景的迷茫。的确,在一个法治国家,出现了凶徒枪杀法官的事件,难免会让人感到震惊,而让一线的执法人员心有余悸的,并不仅仅是事件的本身,还有马彩云法官事件发生后,网友们的各种质疑。
我曾是审判一线的工作人员,当马彩云事件发生时,也会回想起在审判一线面对过的种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法官作为案件的居中裁判者,与双方均没有利益上的冲突,那为什么当事人会将情绪转嫁到审判人员的身上?在“外行”看来,一定是法官“枉法”,但只有法官们自己才清楚,“胜败皆服”只是一个我们用毕生精力去追求的梦想。
在进入司法体制之初,每个人心中可能都有着一种使命感,在双方难辨是非的情况下,我们作为裁判者,可以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这个纠纷得出一个相对公平且正义的结论,但是在接触了较多的司法实践之后才发现,对于某些极端的当事人而言,他们心中对于公平正义的定义与裁判者或者社会的普遍认知有着本质的差异。正是这种不可调和的差异性才导致了法官依法裁判但当事人认为法官徇私枉法的结果的出现,我想这也是马彩云法官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即便我们再不忍,马彩云事件最终还是发生了,这是当事人与裁判者矛盾最为激化的表现,那么,在极端事件发生之后,我们这些仍然在审执一线工作的人,要如何走下去?是否我们在做出裁判结果时应当不只是单纯的考虑法律的规定?是否我们应该将当事人放在自己的对立面与他们保持距离?若是真有这样的想法出现,似乎是因噎废食。在法官接触的当事人中,我始终相信,想要以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自身纠纷的,是大多数;在法官释法明理后,愿意息讼服判的,是大多数,那么我们为何要因为那些极少数的个例而将不良的情绪扩大到大多数的案件之中?这样是否与我们心中的法治信念相违背?
“如果有十个人需要你的帮助,其中有一个是坏人,那么你会不会因为这一个坏人而拒绝帮助其余的九个人?又或者十个人需要你的帮助,其中有九个是坏人,你要不要因为这九个坏人而拒绝帮助那唯一的好人?应该不会,因为这样会对那唯一的好人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