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关注新案件
电动车主遭遇连环撞击 起诉二肇事的哥索赔
作者:李永芝  发布时间:2016-07-13 16:33:09 打印 字号: | |
  原告贾某诉称:2015年11月5日凌晨6时许,原告骑电动车行驶至顺义区某交叉路口时,适有被告1杨某辉驾驶出租车A经过,出租车与原告电动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原告因伤势较重在路面躺着起不来,时隔10分钟后,被告2杨某洋驾驶出租车B经过,因该车未确保安全与躺在地上的原告相撞再次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原告再次受伤。经交通支队认定,被告杨某辉与原告在第一次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被告杨某洋在第二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经鉴定,原告伤情构成两处十级伤残。为维护原告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34227元。

  7月20日14时,顺义法院将公开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