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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次十五年
学习马彩云同志先进事迹有感
作者:张悦  发布时间:2016-07-13 11:17:28 打印 字号: | |
  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北京雷雨,北京法院系统召开马彩云烈士“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暨先进事迹报告会。从2001年大学毕业进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工作到2016年勇斗持枪凶徒壮烈牺牲,马彩云同志用一生一次十五年构筑梦想、坚守使命、砥砺忠诚。

             为学十数载,弘毅筑梦成

  1978年2月,马彩云同志出生于北京昌平。1998年9月,马彩云同志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习,在校期间孜孜为学,一丝不苟。

  2001年7月,顺应北京法院人才引进要求,大学刚毕业的马彩云同志通过选拔进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工作,开启了她法官生涯,时年二十三岁。

  从小立志为学,十七八岁选择法科,二十三岁进入法院,法官的梦想支撑着马彩云同志少年时代的拼搏与汗水,她为学十数载,弘毅筑梦成

              躬耕十五年,执着建功勋

  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十五年间,马彩云同志从书记员开始,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任助理审判员起共审结民事案件近3000件,年均结案近400件。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评优秀公务员和区级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在年复一年的基层司法工作中,马彩云同志的日常工作除了法槌敲响时的肃穆与庄严,还包括辨明事实过程中的现场勘查、调取证据过程中的多方协调、透析法理过程中的累牍检索,更是包括案多人少的负担、个案审限的压力、系统调宣的任务、忙里不能出错的职业要求。

  在质疑里兢兢业业,在抱怨里精益求精,在责难里持之以恒,法官的信念承载了马彩云同志无悔的付出与奉献,她躬耕十五年,执着建功勋。

                舍身擒凶徒,热血留忠魂

  2016年2月26日21时30分许,马彩云同志审理案件的当事人持自制手枪到其家中行凶未果,为避免群众无辜受害,马彩云同志挺身追赶并与其搏斗。在搏斗过程中,马彩云同志连中两枪,经抢救无效于23时10分逝世,年仅38岁。

  马彩云同志牺牲后,最高人民法院为其追记一等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追授其为“北京市模范法官”,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员会追授其为“昌平区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委和最高法院决定召开追授马彩云烈士“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面对凶徒,马彩玉同志义无反顾、挺身而出,凭着对共和国法治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用一腔热血践行了人民法官捍卫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的职业追求和根本宗旨,用实际行动谱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壮丽赞歌,她舍身擒凶徒,热血留忠魂。

  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北京雷雨,我在马彩云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后写下本文——一生一次十五年。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