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央行的不断降息和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储蓄存款早已不是百姓家庭的唯一理财手段。当前,P2P网贷、股票、私募投资、贵金属期货等多种高回报的投资方式层出不穷,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青睐。然而,与之相伴,各类理财纠纷层出不穷。前段时间,一则号称史上最嚣张P2P平台跑路公告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老子就是来骗钱的,骗了你们又咋地?有本事你们来抓我啊,有本事你们来告我啊!”,狂妄的公告对于那些追求高额回报的狂热投资者而言无异于泼上了一盆现实的冷水。那么,应当如何防范理财纠纷,避免投资误区呢?海淀法院法官选取四个常见民间理财纠纷案件,给您提个醒。
案例一:P2P平台兑付现危机,投资人维权遇波折
2015年1月,娄女士向某P2P平台网站提供的账号汇款379300元,并与该平台签订了《借款协议书》,协议书上载明的借款人为“处之泰然也”(在该网站公告中,仅写明借款人为P2P平台的关联企业,主要为再生胶、橡胶、轮胎等供应商上下游客户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P2P平台运营的公司为担保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之后,娄女士曾要求P2P平台向其披露实际借款人信息,但未获答复。考虑到P2P平台在其网站明确承诺,保证及时代偿,娄女士便未多想。然而,合同到期后,P2P平台并未向娄女士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
法官点评:
网贷平台业务不受时空限制,资金提供方与资金需求方可在平台上直接对接,为投融资活动的开展带来了便利。但与此同时,部分投资者只关注回报率而忽视投资风险。以本案为例,由于平台方在订立合同时并未提供实际借款使用人信息,其在起诉阶段只能向提供担保责任的平台方主张权利,而无法向实际借款人主张欠款,一旦遭遇平台关闭,则娄女士维权将十分困难。
法官提示:
由于一些P2P平台缺少监管和风险控制,经营者卷款“跑路”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部分平台涉嫌虚假宣传或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因此,对网贷投资者而言,首先要阅读借款合同,结合借款期限、用途及回报方式予以综合考量。其次,还应注意审核实际借款人信息是否披露完整,为维权留足证据;再次,在出借款项前,应核实汇款账户信息,如是与P2P平台或实际借款人无关的账户,则应提高警惕,避免打款;第四,留存好汇款凭证和借款合同,避免因平台突然关闭无法查询交易记录和借款合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