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郑女士诉称,2014年8月29日、9月5日,原告在被告特力屋(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中关村大街分公司购买的克林莱无纺布清洁巾,49.9元/个,共33个,合计1646.7元。除去折扣175元合计1471.7元。购买后发现该批产品伪造产地。该产品中文标签原产地:韩国。韩文标签产地为中国。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无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严重地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退还原告的克林莱无纺布清洁巾的购物款,共计1471.7元;2、三倍赔偿4415.1元;3、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月17日(明天)上午9时20分,在海淀法院第45法庭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