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手记
法中“情”
作者:原婷婷  发布时间:2015-08-11 16:49:16 打印 字号: | |
  自古以来,我们国家就是一个“人情社会”,人们都深谙“人情事故”的道理。我们法官作为社会中的一员,难逃人情往来、难逃个人私欲,存在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严重危害司法公信力行为发的因素和风险。为有效防治“三案”,我们法官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守廉洁司法底线、维护自身和法院公平公正的形象、践行依法治国的神圣使命。

  自进入法院开始,坐在审判席上敲法锤、断纠纷就一直是我的梦想。从担任书记员起步,能够亲自参与到定纷止争的工作中,令我感到梦想不再遥不可及。经历了书记员的实践演练、预备法官的系统培训、审判管理的经验累积,目睹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一幕幕、感受了法与“情”的次次博弈,我已清楚掂量出“公平”这杆秤的重量,知悉杜绝三案要弃“三情”、秉“三情”。

             弃“私情”、秉“群情” 

  身处法官职位的我们,首先必须思索和明确的是,我们为什么审判,为谁办案。在我的理解里,审判不仅仅是一份工作,而是一份事业。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利,坐在审判台上,我们必须以一名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要求自己。虽然脱去身上的制服和法袍,我们就是最最普通的社会公众,但一旦坐上了审判台,一切个人私情都应该摒弃,否则就难以完成居中裁判的角色使命。在我参与处理的这样一起案件中,就看到了“私情”和“群情”的博弈。

  那是一个寒风刺骨的冬夜,法庭领导接到了辖区村委会干部的来电,原来一户村民家中老母亲因为交通事故去世多日,但因为子女之间对于继承财产的分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母亲遗体多日不能下葬,村里的乡里乡亲和干部都看不下去了,所以联系公安、法院的人出面解决。于是我们在接到村干部电话后立即赶到了现场,在多方人员参与调解的现场,该家子女丧尽天良的表现令人发指,法庭干警都义愤填膺,但为了解决问题都忍着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耐心劝说,最终子女答应尽快将母亲入土为安。后交通事故的赔偿进入了诉讼程序,承办人私下里对于这家子女都严厉谴责,都认为从道义上不应该支持其诉讼请求。但即便有了这些先入为主的“私情”,法官开展此案巡回审判时,对于双方当事人还是不偏不倚、一视同仁,最后依法作出了公正裁判,部分支持了子女方的诉讼请求。通过诉前调解、诉中裁判的过程,该家子女对于法院和法官的公正严明有感于心,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我们知道错了……”通过这起案件的审判,我们看得到法官的私情,也看得到法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所作的努力,更多的人亦从中受到了孝道和法治的教育,实现了最广泛人民利益的实现。

              弃“托情”、秉“案情” 

  作为人民法官,我们和当事人一样,渴望靠近温暖、接近阳光,害怕面对冷漠、陷入迷茫。面对处于冲突与对抗中的当事人,我们是选择是横眉冷对还是善意温和,是选择发号施令还是理解倾听,是选择就事论事还是关注当事人的所思所想,这直接决定了我们的工作能不能做好,同样决定了我们能否被理解、被尊重、被认可。

  一天,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人家属来到法庭,找到法官后借着和法官的熟人关系,请求按照受害方意愿解决问题,法官说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问题,任何“托情”的想法和行为都应该坚决制止。该受害人亲属失落而归,并对法官充满鄙夷。后该交通事故受害人来到法庭,得知其诉前保全肇事车辆的申请未获准许,他情绪激动地叫嚷法官没有同情心、工作不称职,当事人的谩骂声不绝于耳,承办法官却只是静静听着,待他说完,法官说:“我和你一样,如果自己的亲人遇难,我会很急,很慌,但是越是这样,越需要冷静,我们了解到,该起交通肇事案件目前还在刑事审理阶段,肇事车辆还处于交警部门的控制之下,所以您的财产保全申请我们不能准许。但请您相信,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定会依法律程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最后,该家属选择相信法官、相信法院,他心平静气地走了,转身说了句“谢谢”。就这样,法官弃“托情”、秉“案情”,维护了公正又守护了人民对法院的信任。

            弃“薄情”、秉“恩情” 

  我们的人民法官中间,有很多人心系群众、结案回访、能帮就帮。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原告以年仅四岁却身患先天软骨病的儿子亮亮与其没有血缘关系为由,要求判决亮亮由被告即其母亲抚养,亮亮的母亲下落不明,亮亮姥姥姥爷和亮亮妈妈也没有血缘关系,所以他们也不愿意抚养亮亮。为了亮亮能有一个家,法官心急火燎的联系村委会、民政、妇联等部门,一次次找亮亮姥姥姥爷谈话,最终,姥姥姥爷同意抚养亮亮。案结后,王法官仍担心这个二老一小的家庭能否过好,多次带着物品到亮亮家中探望、与村委会及区民政局联系救助事宜,为亮亮争取到中国人权基金会发放的一万元少年救助款。此后,法制晚报、北京社区报、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该起特殊的案件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对法官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社会上的好心人在看到有关报道后,纷纷上门捐款捐物,来自社会各界的爱紧紧围绕着这个不幸的家庭和孩子。然而2012年年初,亮亮因病医治无效死亡,法官得知这一消息后无比痛心,迫不及待地来到了亮亮家中,安慰家里的老人,叮嘱他们有困难还要记得找法院,老人激动的说,可怜的亮亮在他短暂的生命里遇到了慈悲为民的好法官、遇到了人间大爱,他是不幸却又幸运的。就这样,弃“薄情”,秉“恩情”的人民法官传播了司法温暖,构筑了人民与司法的桥梁。

  我想,只要正确认识法中“情”,真正做到弃“三情”、秉“三情”,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一切从国家、集体利益出发、一切从法官职业使命和操守出发,我们的法官队伍必将是清正廉洁的、我们国家法治的明天必将是光明且充满希望的!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