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无业男克隆出租车专为抢乘客
2012年11月,家住北京市平谷区、无业已经许久的张某某在平谷二环路一带以1.3万元的价格买到了一辆涂着绿漆的二手伊兰特轿车,因为过去有过购买二手车的“经验”,张某某觉得这是一辆伪装起来的报废出租车。拭去表漆,车子果然露出了出租车的本来颜色。卖主得知张某某买车是为拉活儿,便主动给了他一个叫“老王”的真“的哥”的电话号码。最终,张某某以每年1.3万元的价格租到了“老王”的出租车牌照、行驶本及车顶灯。之后,又花1000元从另一“的哥”手中买到了计价器和发票,花300元通过不法商贩买来了假运营证和服务监督卡。“万事俱备”,张某某由此开始了自己的“运营”。
张某某的“运营”专挑高速路,只要看到乘客拿的行李多,他就做好准备伺机抢夺。在每次作案时,他总是在半途上谎称“后备箱没关好”或者“车熄火了”而把车停下,并让乘客下车帮忙关后备箱或是推车。一旦乘客受骗下了车,他就立即发动汽车快速逃离。为了防止被记下车牌号码,他还特意用贴纸遮挡住了号牌。在公安机关打击克隆出租车非法运营专项行动中,张某某被抓获归案。自2012年12月23日至2013年1月23日,张某某仅有据可查的作案就有6起,抢夺乘客包括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在内的财物总共价值9万余元。
2013年8月29日,张某某因利用克隆出租车抢夺乘客财物,被朝阳法院以犯抢夺罪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示:
1、不是挂着“出租车灯”的都是出租车,乘客打车时要做好出租车的真假识别。一方面可通过对出租车的运营证件、车牌的质地、颜色等进行辨识,辨别真假;另一方面可通过出租车司机的言行辨识,如要求借用乘客手机、要求乘客下车帮助关闭后备箱、要求乘客下车帮忙推车等等,都是正规出租车司机不会有的行为。
2、乘客要做好自身财物分类保管,尤其是外地出差或旅行的乘客,尽量不携带贵重财物、大量现金,确实需要携带的,要始终保持财物随身携带,尤其要避免贵重财物放在出租车后备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