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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水晶吊坠似仿品 消费者诉亚马逊欺诈
作者:黄硕  发布时间:2015-03-10 16:27:25 打印 字号: | |
  原告刘某诉称,2014年5月19日刘某在亚马逊网站购买三款水晶吊坠,价款共计449元。该商品全部介绍宣称为天然水晶。后经检测鉴定结论为仿水晶。依据国家标准GB/T16552-2010珠宝玉石名称规定,天然宝石:直接使用天然宝石基本名称或其矿物名称,无需加“天然”二字。仿宝石定名规则为:在所仿的天然珠宝宝石基本名称前加“仿”字,其中一款92元的吊坠还宣称:奥地利水晶。国家标批准规定:产地不参与定名,禁止使用易混淆或含混不清的名称定名。刘某认为其所购买的三款吊坠均为假货,商家行为属于欺诈。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退还货款449元并三倍赔偿1347元;赔偿检测费200元;赔偿误工费200元。

  3月12日(周四)上午8时40分,在朝阳法院三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