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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作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3-04 10:00:00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北京市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贯彻落实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现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相关情况予以公开。

一、基本情况

    1.单位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由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共7个二级单位预算组成,单位性质均为行政单位。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新增单位,于2014116日正式挂牌成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托原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建,于20141230日正式挂牌成立。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进行。

2.人员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编制2368人,实际1912人;事业编制155人,实际102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临时工)827人。

        离退休人员619人,其中:离休56人,退休563人。

    二、2015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13,152.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7,344.31万元、其他收入933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4,874.77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13,15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27.93万元、项目支出63,924.15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档案卷宗扫描、审判区租金、审判法庭维修、审判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等项目。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能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人工语音服务热线建设,构建全天候、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体系。完善网上申请立案等诉讼服务功能,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的获取所需的诉讼服务。加强互联网应用程序和移动终端APP研发应用力度,畅通和丰富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途径和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配套建设,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

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门支出绩效目标表

7.关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534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