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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变卖公告(2015年4月28日10时-2015年4月29日10时)
  发布时间:2015-02-26 13:59:22 打印 字号: | |
  变卖公告(房产)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28日10时至2015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 ,户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区房山永乐园三里2号楼5层5-502室。房屋为混合结构,总层数6,所在楼层5,建筑面积179.80平方米(公用共有部位面积21.16平方米),房产证号X京房权证房字第025580号。设计用途:住宅 。

  起拍价:116.00万元,保证金:2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4月2日起至 2015年4月16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 5月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账号:11101501040004728),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80381112  联系人:张法官

  监督电话:010-8936483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12368 、010-852686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0号

  网址: http://fsqfy.chinacourt.org/

   此公告同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北京高院 鉴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