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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景区山路遭塌方受伤 寺庙僧人被诉赔偿
作者:吴明慧  发布时间:2014-07-22 17:07:44 打印 字号: | |
  原告张某诉称,去年10月9日,张某在臧某的带领下修建北京市房山区某景区内的山路,不料被山体滑下的沙石掩埋,造成张某三根肋骨骨折、脾脏破裂、腹部闭合性损伤、血气胸、多处软组织损伤。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就医期间管理处、景区僧人厉某、带班人臧某为其垫付医药费68 000元。

  现张某将景区管理处、景区寺庙僧人及带班人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7960元,及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7月24日(周四)上午9时30分,在房山法院长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