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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变卖财产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18 09:32:44 打印 字号: | |
  (2012)丰执字第01006号

闫红玲申请执行北京军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北京军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67号院6号楼B1072、B1073、B1074房产(即建筑面积为121.81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三次公开拍卖均未能成交。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授权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财产变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将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上诉财产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被执行人北京军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67号院6号楼B1072、B1073、B1074房产;(现由案外人承租经营,租赁期限至2014年6月30日)

二、变卖价格:179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三、应买申请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

四、应买申请登记方式: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办理应买申请登记手续。

五、保证金截止时间:有意应买者须于2014年6月16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

为准)。

特别说明:变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涉及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变卖公告公布后,有两个及以上应买申请人登记的,变卖将以公开变卖会的形式进行,公开变卖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Ο一四 年 四 月 十八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电话:张法官 010-87552336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电话:010-87552240

北交所联系人电话:许女士 010-83957128

北交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丰汇时代大厦东翼三层
责任编辑:北京高院 鉴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