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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法院开展“暖冬执行”兵分两路发放执行款
作者:赵岩 高立克 付金  发布时间:2014-01-15 09:30:21 打印 字号: | |
  • 在门头沟法院发放案款。
  • 前往河北涞水县为外来务工农民上门送款。
  1月14日上午,河北涿鹿县农民杨润光的家里来了几个特殊的客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执行庭的法官驱车210公里,为他和8名工友送来了等待了近4年的工资,本已对这笔血汗钱失去信心的他忙不迭地向法官道谢,直让法官进屋烤烤火、喝口热茶。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北京市门头沟法院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暖冬执行”专项活动,以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切入点,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在杨润光等23名农民工的这起案件中,法院于2009年判定孙某应支付杨润光等工资及案件受理费共计45555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杨润光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孙某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经多方查找均未找到执行线索,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为了切实保障23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门头沟法院将该案件列入“暖冬执行”专项活动。执行法官张华强再次来到孙某的家乡河北省涞水县,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发现孙某为规避执行,将姓名更改为同音别字,致使法院这些年一直查不到孙某下落。在掌握孙某及其配偶的实际情况后,张华强在涞水县对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进行了逐一排查。最终,发现二人在北京及涞水县有银行存款,张华强及时进行了司法扣划,将全部案款执行到位。

  为赶在春节前,将执行款尽快送到生活困难、交通不便的申请人手中,门头沟法院专门成立两个专项执行工作组,1月14日,一个工作组前往河北涞水县为杨润光等9名外来务工的农民工兄弟上门送款,另一个工作组,在该院为其余的14名申请人发放案款。在门头沟法院,拿到工资款的杨玉亮激动地问:“我们一直想对法院表达感谢,送个锦旗,能告诉我哪儿有写那种字的吗?”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