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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可以要求子女经常回家探望?
作者:韩媛媛  发布时间:2013-07-15 15:12:42 打印 字号: | |

问:
   我有一子一女,均不居住在同一城市。我老伴已经去世,我自己一人生活非常孤独。我的子女工作都很忙,很少回来看我。我可以要求他们经常回来探望我吗?
   答:
   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子女经常看望或者问候你,而且你子女的单位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保障他们探亲休假的权利。

 
责任编辑:刘娜